经第136届广交会展位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认定,有34家企业违规使用展位。现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品牌展位企业(2家)
(一)取消温州市轻工艺进出口有限公司(广交会编码160E023,展位号3.1D33-36,3.1E13-16,男女装展区)、湖北蒲纺进出口有限公司(广交会编码240E027,展位号8.1I29-30,8.1J13-14,内衣展区)从下届起连续15届在违规所属展区品牌展位的参展资格,并取消其相应届数内在违规所属展区品牌展位的评选资格。
(二)处理结果在《广交会通讯》、广交会官网上通报。
二、一般性展位企业(31家)
(一)取消违规使用展位企业从下届起连续10届在违规所属出口展区的一般性展位参展资格,取消其法人代表及展位负责人连续10届进馆办证资格,取消其法人代表名下其他企业下届参展资格。
(二)相应按1:5比例加倍扣减违规使用展位企业所属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基数。该展区违规企业对应展位基数全部收回,其余扣减的交易团展位基数由交易团在收到处理决定5个工作日内,提出对应展期展区的建议。
(三)取消违规使用展位企业所属交易团获得当届组展表彰对象的资格。
(四)处理结果在《广交会通讯》、广交会官网上通报。
31家违规使用一般性展位企业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三、展馆A区中央通道展位企业(1家)
(一)取消绍兴市衡平纺织品有限公司从下届起连续10届在违规所属展区(地毯及挂毯展区)的参展资格,取消其法人代表田爱光及展位负责人杜锦锈连续10届进馆办证资格,取消其法人代表名下其他企业下届参展资格;
(二)相应扣减浙江交易团对应类别中央通道展位数;
(三)取消浙江交易团获得当届组展表彰对象的资格;
(四)处理结果在《广交会通讯》、广交会官网上通报,同时,对所属交易团及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