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第136届广交会展位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认定,有32家企业违规使用展位。现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品牌展位企业(2家)
(一)取消安徽省凤阳县前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广交会编码180E788,展位号15.1G34-35,15.1H10-11,玻璃工艺品展区)、昆明枫蓝进出口有限公司(广交会编码340B186,展位号18.1K32-33,18.1L11-12,家居装饰品展区)从下届起连续15届在违规所属展区品牌展位的参展资格,并取消其相应届数内在违规所属展区品牌展位的评选资格。
(二)处理结果在《广交会通讯》、广交会官网上通报。
二、一般性展位企业(30家)
(一)取消违规使用展位企业从下届起连续10届在违规所属出口展区的一般性展位参展资格,取消其法人代表及展位负责人连续10届进馆办证资格,取消其法人代表名下其他企业下届参展资格。
(二)相应按1:5比例加倍扣减违规使用展位企业所属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基数。该展区违规企业对应展位基数全部收回,其余扣减的交易团展位基数由交易团在收到处理决定5个工作日内,提出对应展期展区的建议。
(三)取消违规使用展位企业所属交易团获得当届组展表彰对象的资格。
(四)处理结果在《广交会通讯》、广交会官网上通报。
大会将对上述违规使用展位被认定的实际使用者进行广交会参展资格的评估,并按《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安排。